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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5-06 20:25:29    来源:链校网   阅读:198人浏览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6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部编代码14007,四川招生院校代码5187。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三)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将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一)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单独招生规模;

  2.研究制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的单独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2.综合测试小组(负责部门:教务处、各系 部)

  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部门:监审处)

  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负责部门:宣传部、信息中心)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部门:后勤处)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四川省。

  (二)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学院招生网(zs.scapi.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系统”(dz.scapi.mcitedu.cn),进行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填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仅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并选填择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调剂只适用于有相同综合测试内容的专业)。专业志愿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并打印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及《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地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考生手写签名的《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总计划950名,其中面向普高类计划460名,面向中职类490计划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注: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300÷3=100分)+综合素质测试(300分)=总成绩(400分)。

  2.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300÷3=100分)+专业技能测试(300分)=总成绩(400分)。

  (二)考试地点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30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2.学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注:综合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综合测试大纲》”。综合测试考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3 月 30 日13:30-17:30

  七、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专业大类分普通类高中生、对口类中职生划定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

  (二)录取规则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总成绩作为是录取排序的主要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1.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300÷3=1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300分),满分400分。

  2.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排序。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的单招报名考试系统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6:00时之前,由考生本人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替补录取。

  (五)免试政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六)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19 年 3 月3 日(8:00)-3 月15 日(18 : 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选择我院(招生代码:5187)填报并确认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3 月19 日(8:00)-3 月 25 日(18:00),已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填报学校志愿并确认的考生登录学校单招报名考试系统(http://dz.scapi.mcitedu.cn/),填报专业志愿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现场确认

  3月29日(8:30-16:20),考生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3月30日(周六)上午 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3月30 日(周六)下午 13:30-17:00。

  (四)成绩查询

  1.4 月3日,考生在学校单招报名考试系统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应以于4月3日-4日上午 12 时前拨打电话028-61718029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五)录取时间

  1.4月5日,学校单招网站上公布各类别成绩控制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2.4月5日-12日,学校单招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4月12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的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二)缴费方式: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十一、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整个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及时查处录取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监督电话:028-61718218。凡是考生对单招考试和录取有疑问,可提请申诉。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可在学籍注册后申请转专业,艺术类及普通类专业不能互转。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综合测试大纲(要点)》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专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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